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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甲骨文信息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9年5月招聘2名硕士(人事代理)公告

安阳师范学院招聘信息 安阳师范学院 2019-05-08 04:12:17 人阅读

根据工作需要,安阳师范学院甲骨文信息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面向海内外招聘硕士(人事代理)2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序号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要求条件备注
1文秘岗1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3.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

4.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或历史文献学或中国古代史。

5.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写作能力强、形象气质佳、擅长沟通,英语口语好。

本、硕阶段至少有一个阶段为985或211或双一流建设院校
2技术岗1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者;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3.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

4.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专业;

5.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责任心强、动手能力强。

本、硕阶段至少有一个阶段为985或211或双一流建设院校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发布在安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www.rsc.edu.cn/),发布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2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7日,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材料及安阳师范学院(人事代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招聘邮箱:aysyrsdlzp@aynu.edu.cn。

邮件标题及个人简历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高校人才网”命名,例如:邮件标题为“张三-文秘岗-高校人才网”,附件材料名称为“简历-张三-文秘岗”、“报名表-张三-文秘岗”。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1、用人方式

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用人,聘用人员档案委托安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2、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参照执行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工资、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

3、社会保险

聘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别承担)。

4、技术职务

聘用期间由学校负责组织申报评定,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后,学校根据校内岗位状况和评审意见予以聘任。

5、行政职务

聘用期间学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需要任用。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考核通知将于2019年6月下旬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发布,请及时关注,如因个人关注不及时,影响个人应聘事宜,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372-2900101

监督电话:0372-29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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